《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系列解读之十
努力打造政策环境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出版日期:2016-08-18 02版●要闻 记者 -- 黑龙江日报
【解读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郑 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汪英华省金融办融资担保监管处处长柳文献
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徐颖琪
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李 冕【政策亮点】
为优秀人才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积极协调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融资服务。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在省内创业。政府补贴支持大学生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器创业,对优秀科技创业项目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助。改进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释放“双肩挑”人才活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实施意见》提出利用现有专项资金,为优秀人才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10%~30%的股权投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汪英华说,留住用好高科技人才、创新人才,需要有事业平台,资金支持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实施意见》提出的这项措施,为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寻找了一条有效途径。落实好这个任务,下步还要遴选优秀基金管理团队,创建和运营股权投资基金,确定出资比例,制定基金运营管理办法,最大限度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柳文献表示,在融资服务方面,省金融办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协调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融资服务”的任务安排,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意见(试行)》,充分发挥特色鲜明的政策性和政府性行业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融资服务。
“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是释放人才热情与活力的首选舞台。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走向市场、自主创业,不但是培养一大批创新创富人才的关键一环,也是充分挖掘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市场价值的重要一招,还是实现人才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向
人才强省迈进的有力一步”,郑宏说,《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在省内创业,离岗5年后返回原单位的,接续计算工龄并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安排工作”,这是对去年有关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的丰富和完善,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活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工作中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人事关系、档案工资关系、职称评定晋升、“五险一金”缴纳等办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离岗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备案工作,自经批准离岗之日起30日内,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送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国有企业离岗创业的送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备案。
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进大会指出,创新驱动离不开大学生创新创业,要充分激发大学生龙江创新创业主力军的重要潜力。《实施意见》明确,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器,场租、水电、物业、取暖等费用3年内由当地政府补贴支持。徐颖琪认为,这是对已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的及时调整和补充,切实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建设了空间支撑体系,提供了条件和政策保障,关键是要落实好、执行好。《实施意见》还提出,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良好经济效益的优秀科技创业项目,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助,起到了支持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必将提振大学生创新信心,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大学生作为创业主力军将会依托支持性政策,结合龙江优势资源生成一大批新的市场主体,在推动新一轮供给侧改革中,运用新商业模式和新技术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比较集中,但还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比如,高校、科研院所人才被视同党政干部管理,很多‘双肩挑’人才担任了行政职务,不能在企业兼职,导致了一方面企业人才短缺,另一方面人才沉淀在‘铁饭碗’里”,李冕指出,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实施意见》对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提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务实之举。高校、科研院所的单位性质、工作职责与党政机关有较大差异,担负着传承和创造知识、推动创新、服务社会等职能,其领导人员大多是相关领域专家,他们的领导岗位与党政领导岗位性质也不尽相同,对他们的兼职,应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同时,还要强调,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不能因为兼职影响其应履行的职责;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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