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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源县2017年人才引进公告

2017-04-27 10:47:18 浏览次数:0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引进优秀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2017年计划引进51人,具体为:

(一)县直综合部门。引进单位为财政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网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所需专业为金融学、经济学、法学、电子商务、新闻学、工商管理、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地理信息科学、机械电子工程、测绘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二)乡镇中心站所。引进单位为三站镇、古龙镇、新站镇、义顺乡、二站镇等所属岗位;所需专业为农学、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植物保护、畜牧兽医学、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社会学等。

(三)县直卫生部门。引进单位为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所需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病理学、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临床方面)等。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肇源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表A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具备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详见附表);

3.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211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11以后出生)。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211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711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196711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同(详见附表);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3.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人员;

4.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内高校就业网站、肇源政府网站(http://www.zgzy.gov.cn/)等媒体对外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办公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招聘会现场报名为主。招聘会报名以各高校春秋两季校园招聘会及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具体见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的公告。办公室常年接待报名,报名地点为肇源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时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产生竞争条件下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评内容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实际设置。

(五)拟引进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如同一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引进。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

(六)签订协议。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

(七)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九)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源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县直卫生部门岗位引进人才到岗后,从具备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资质的,服从卫生系统调剂岗位。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六、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引进人才,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万元。优先选派业务学习和挂职,优先推荐晋升职称。

七、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0459 8235701 邮箱:zyxrcgz@163.com 

附件:1.大庆市肇源县2017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2.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引进信息表。

 

 

 

                                                                    大庆市肇源县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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